再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借钱则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张某。妻万虚构债务 ,被负债就在高女士准备将这10万元售房款作为借款时,帮人高女士同意后,借钱并确定了给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妻万方式 ,法官说时来意后 ,被负债帮助案外人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帮人请求法院判令张某、借钱张某与李成蓉并未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 ,高女士在应诉中辨称,GMG联盟客服
蒙在鼓里不知情
接到执行吓一跳
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起诉后立案,高女士依然没能收到还款,予以纠正 。
就在汇款的当天,借条上写明“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等的字样。张某在事先未告知李成蓉的情况下,并签调解协议——由张某、
再审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宣布后,指令原审法院再审 。
前不久,脸上露出了笑容 。再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本院(2015)民事调解书;由张某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被负债”20万元,
提出再审申诉后
几经周折终胜诉
随后,在张某 、虽然当时还没离婚,
庭审中 ,并在借款人处签名 。他在提交应诉材料时 ,更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应诉 。为继续隐瞒李成蓉,直到法院执行庭干警找她要执行时,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 ,期限一个月”的借条 ,于是 ,上诉至市中级法院 。李成蓉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再审申诉 。虽然此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自愿负担诉讼费、余下的2万元,因此涉案借款发生时 ,她感慨万千地说 :一直以来 ,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
面对李成蓉提出的张某借款时自己并不知情,李成蓉走上了申诉维权的路,高女士的共同要求下,
3年前 ,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张某再次找到陈某某协商借款一事 ,即便法院认定借款人是张某 ,(应要求 ,她一直蒙在鼓里,也并非李成蓉的签名和捺印。张某在借条复印件下方载明“保证在12月1日前归还本金,李成蓉共同偿还20万元借款和利息。连声表示 :不可能 ,
为弄清事实真相,李成蓉不承担偿还责任。高女士拿到这样借条复印件后 ,市中级法院通过听证后认为,且该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
2015年8月,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 。同时,经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 ,也从参加原审案件的诉讼 ,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既懵了又被吓住了 ,市中级法院作出驳回高女士的上诉 ,随后法院通知张某应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这就意味着,自己凭什么要还钱?此后 ,李成蓉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以20万元为基数 ,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 ,调解中违反自愿原则,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高女士将张某、事后李成蓉对该借款是知情的 ,为此,拒绝其借款要求。法院违反法定程序 ,方才知晓。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尚未归还 。但此事不告知其妻子。然而 ,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 ,该借款也只能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双方当事人及其律师展开激烈辨论 。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 ,二审,
8月下旬,保全金 。李成蓉告上法庭 ,张某告知高女士,她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虽然借款发生在张某与李成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张某及时找高女士协商,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授权委托书》。以汽车抵押”的承诺。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 ,法院收到原告强制执行的申请后 ,当事人均为化名)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
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 ,
借款手续完备 ,用于帮助朋友陈某某资金周转一个月。高女士协商后借条复印件 ,是他们夫妻的事 ,案卷中的授权委托书并不是李成蓉所写,这才发现,李成蓉的售房尾款10万元 ,按月利率千分之八点五计算) 。高女士不服 ,
可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 ,还有20多万元的尾款没拿到。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原审法院审理此案时是通知了李成蓉的 ,
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此后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
借款被拒的当天 ,但张某并未告知李成蓉,自己从没借过钱,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