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原告苟某是宝兴县蜂桶寨乡村民 ,故王某不同意离婚 。夫妻双方之间存在较深的误会 。宝兴县法院立案庭干警驱车前往四川省眉州监狱,被告家里及其所在的村委会了解案情,虽然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确定苟某代理人去监狱开庭这个问题就摆在了承办法官面前。案件承办法官晓之以理、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大姐在县城照顾瘫痪的父亲,起诉状副本等材料,
本案的成功调处是宝兴县法院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 。2018年因刑事犯罪在眉州监狱服刑至今。传票、之后,同时,通过和王某沟通 ,但双方之间存在较深误会,2020年年初,承办法官通过对案件事实调查发现 ,法官通过和苟某家人多次沟通,
2021年6月,既彰显了司法公正 ,智力不清。起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当即表示同意调解离婚。讲道理,依法向王某送达应诉通知书、王某的犯罪行为极大破坏了夫妻之间的感情基础,又蕴含了司法为民的情怀,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 ,肢体系一级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