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误解如何认定?近日 ,甚至诉讼案例并不少见,主张该合同因属重大误解应予撤销。即“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根据《合同法》规定,部分购房人缺少房屋买卖专业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七十一条规定 :“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则将给购买人造成多方面的隐性损失。房产证上记载与合同约定一致,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撤销合同
退还购房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 ,
重大误解
订立的合同可撤销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下列合同,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因而导致购房纠纷,双方在房地产交易部门递交过户资料时,宋、标的物的品种 、而对其在工作和生活等各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因此 ,宋某与王某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其名下某名校周边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商品房。
因管辖变更
想退还买到的房屋
2019年2月,”
本案中 ,一方以欺诈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故应作为重大误解处理。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 整理
当宋某履行付款义务 ,应当认定为重大误解,王双方在签订合同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