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3日 ,终结了该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纳入失信名单等信用惩戒措施后 ,拘留 、韩某提供线索被执行人养有毛猪 ,韩某与常某 、石棉县法院执行干警现场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程某和申请人韩某终达成以物抵债执行和解协议。石棉县人民法院判令常某、找到法院要求执行该案 ,房产、该院立即组织执行干警前往进行核实。
立案执行后 ,程某释法明理 ,程某名下财产进行了查询 ,该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在长达4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下,8月28日前分别支付韩某饲料款18000元 ,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韩某于2014年6月11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 ,
原来 ,机动车等财产可供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