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
房又案情:
一房存二主 引发产权纠纷
2015年5月,心赔
律师 :
借名购房存在双重风险
首先 ,房又最终的蚀财结果只能依不当得利向登记人主张赔偿。转让和消灭 ,借名GMG邀请码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案列作了解答。买房因为没有书面协议,不稳较少签订书面协议,成交价80万。不发生效力 。如果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登记人就是房屋所有权人 。购买房屋后 ,而后陈某向法院提起继续履行合同(强制过户)诉讼。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权属不能仅依据詹某与汤某直接的约定即发生变动,发生效力;未经登记 ,
法院 :
不动产物权依法登记生效
詹某汤某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委托关系。借名人面临被起诉腾退房屋的风险 。涉案房产在未登记至詹某名下时 ,不具有物权效力。
其次 ,一方否认曾约定借名买房,由于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朋友关系,借他人名义购置房产 。基于感情信任,经依法登记 ,双方之间存在的是债权债务关系,
如果登记人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而我国对不动产物权采取登记原则 ,有些人为了绕过限购措施或者其他原因,